首页 > 服务之窗
领事认证申请须知
2023-02-07 00:10

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子2023年2月13日起恢复领事证件大厅公证、认证业务现场办公。领区内申请人如需咨询领事认证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chicago_gzrz@csm.mfa.gov.cn。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

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一、办理程序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或由有权机关(如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处、法院、联邦政府部门)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或证书。

(二)所在州州务卿认证。但有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再由州务卿(Secretary of State)认证。

 联邦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有的可略过第(二)步,直接送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Authentication Office, Department of State)认证。

(三)州政府认证过的文件,请根据中国驻美使领馆领区划分,属于各总领事馆所辖领区的,请向相关总领事馆申请领事认证;属于大使馆所辖领区的,须送美国国务院办理认证后,再送大使馆申请领事认证。如未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相关申请将被拒绝受理。

二、申请基本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一份(需在电脑上填写,打印后签名)。申请人本人须在申请表第8栏“申请人/代办人声明”项下“申请人签名”处(共2处)签名并填写申请日期;如申请由代办人递交,代办人须在“代办人签名处”签名并填写日期。(注:办理死亡证明的领事认证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死亡证明认证)》)。

(二)已经美国务院认证(向大使馆申请认证)或州务卿认证(向总领馆申请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本人办理,须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籍申请人提交本人有效中国护照;美国籍申请人提交本人有效护照或驾照;其他国家申请人提交本人有效护照)。

(四)代办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如办理公司文件的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居留证件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文件。

(六)使领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附1:部分类型文书领事认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文书类型

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结婚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

2.业经美国务院或州务卿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婚姻双方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

4.如系委托代办人代为申请,则须额外提交代办人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应由婚姻一方或双方作为申请人递交申请。

出生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

2.业经美国务院或州务卿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如系委托代办人代为申请,则须额外提交代办人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未成年人申办出生证明认证,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申请表》中的申请人信息须填写未成年人信息,“申请人签名”栏由监护人代为签署。

代办人信息须填写监护人信息。

如监护人委托代办人代为申请,《申请表》中代办人信息仍须填写监护人信息。代办人须在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自身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签字注明本人电话、邮箱、联系地址及与监护人的关系。

死亡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死亡证明认证)》1份。

2.业经美国务院或州务卿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死者身份证件复印件、死者近亲属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书面声明各1份。

4.如系死者近亲属委托代办人代办死亡证明认证,须额外提供委托书、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

须由死者近亲属进行申请。

商业文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

2.业经美国务院或州务卿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企业或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4.企业法人或组织负责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5.如企业委托代办人代为递交申请,须额外提交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6.如涉及重大事项,代办人还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组织负责人或该企业、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函1份。

须由合法持有该文书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申请。



附2:

1、声明书、委托书类文书需预先办理签字属实公证。

2、 证照类文书(如美国护照、美国签证、美国“绿卡”、出生证明、学历证书等),请另行提供一份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相关证照原件属实),相关证照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或预先为证照文书办理原件属实公证。


三、注意事项

(一)文书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二)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如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问题,使领馆不予认证。

(三)用于到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公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领馆不予认证。

(四)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证明文件(如中国护照、居民身份证、驾照、结婚证等),使领馆不予认证。

(五)经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方式

(一)可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代办机构递交申请(无需提供代办委托书)。使领馆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本人前往使领馆亲自递交申请并接受面谈。

(二)递交认证申请和领取认文书证均无需预约,申请人或代办人可在使领馆对外办公时间前往办理。申请人或代办人最早可于取证单标注的日期前往使领馆领取认证文书。

(三)使领馆不接受邮寄申请、传真申请。

(四)认证申请一经批准,不可撤销。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五、办理时间

(一)普通件: 4个工作日

(二)加急件: 3个工作日

(三)特急件:2个工作日(仅限人道主义原因)

请注意: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个别申请可能需更长时间处理,如遇此类情况,请等候使领馆通知。

六、申请费用

(一)普通件:

中国公民:民事类8美元/份;商事类16美元/份

外国公民:民事类25美元/份;商事类50美元/份

(二)加急件:每份加收25美元

(三)特急件:每份加收37美元

七、付款方式

(一)领取认证文件时,需支付申请费用。

(二)请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申请费用:

      1、信用卡,仅限Master Card或Visa卡,不接受American Express等其他信用卡。

      2、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使用现金支票付款,请提前向使领馆确认收款人信息。总领馆为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Chicago。

(三)支票付款金额务必准确,金额如有任何差错,恕不接受。

(四)不接受现金、个人支票、网银转帐。


  · 领区内各州务卿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 2007 版权所有 webmaster@chinaconsulatela.org
Tel:312-6425981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