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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治:当前议题和改革——赵卫平总领事在德保大学法学院的演讲
2014-11-27 13:29

  2014年11月13日

  (注:现场用英文演讲,此系中译文)

爱德华兹教授:

  非常感谢您的热情介绍。大家下午好!我很荣幸来到德保大学与你们讨论中国法治问题,谨对贵校国际法学会和国际人权法研究所给予我这一机会表示感谢。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中国过去三十年多年里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最近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尚属首次,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促进中国法治状况的坚定决心。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决定”提出了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改革计划。

  我不想逐字宣读“决定”全文,估计大家也不喜欢这样。我只想提及在我看来对把握“决定”精神十分重要的几点内容。首先,“决定”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及党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其次,“决定”重申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并要求加强宪法实施。第三,“决定”十分强调建设法治政府。第四,“决定”强调保证司法公正的极端重要性。第五,“决定”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希望大家能通过上述要点对今后中国法治建设的方向有所了解。

  我准备了一份“决定”涉及的相关具体举措的书面摘要,可稍后向感兴趣的师生提供,在此不再逐一列举。我想强调的是,已经宣布的具体措施一定会得到充分实施。任何人都不应怀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这方面的决心。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决定”通过后所作的解释性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习主席的论述强调了加强法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如果所有已经宣布的改革措施得到实施,将意味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许多方面将发生明显变化。例如,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政府将不享有清单外的权力;将建立一个新的机制,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官员对错误决策承担责任。

  当然,即便“决定”所确立的目标全都得到实现,中国仍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依法治国水平。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中国愿意学习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会照抄别国模式。任何改革措施都必须符合中国的实际。

  关于人权问题,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保护和促进人权,并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2004年,“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了中国宪法。

  得益于过去30多年的经济增长奇迹,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很大改善。超过6亿中国民众脱贫,这相当于美国人口的两倍。目前,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历史最高位,他们享有更多社会保障以及广泛的教育、就业和其他个人发展机会。

  中国人民也享有前所未有的公民和政治权利。民主选举方面,在中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普通劳动者的代表人数在上升,党和政府机构的代表人数在下降。全国人大公开征求意见的机制得以加强,以鼓励公众参与立法过程。中国人民还享有广泛的言论和宗教信仰自由。

  我讲这些,并不是说中国的人权保护已经尽善尽美。相反,我们在自我完善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对此,我想强调三点:

  首先,作为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继续把人民的发展权置于优先地位。尽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GDP仍然很低。根据联合国的标准,还有1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中国残疾人的数量约为8300万,比英国总人口还多。发展经济将为中国面临的许多问题提供解决办法。

  其次,加强法治是促进人权的重要途径。应该充分认识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中国人权保护事业的重要性。贯彻实施全会通过的改革措施,将对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直接产生积极影响。

  第三,应对违法行为和人权予以严格区分。例如,中国公民充分享有网络言论自由。但是,任何人都不能利用网络空间散布谣言。今年,几位网络大“V”,也就是在中国日益兴盛的微博网站上具有很大影响的知名评论家,因传播谣言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刑。其中之一是秦志晖。检方在法庭上指控秦在互联网上广泛发布谣言帖,其中一则称中国政府向2011年华东动车事故中的一名外国遇难者赔偿3000万欧元。这则彻头彻尾的谣言使很多民众误以为,此次事故对中外旅客的赔偿额具有巨大差别。这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相关法律。秦志晖自然要为此承担责任并依法受到惩处。有许多例子表明,所谓中国政府违反人权的案例,最终都证明是政府为打击以人权为幌子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行动。

  在此,我想简要谈及香港正在发生的“占领中环”非法集会问题。爱德华兹教授告诉我,大家可能对此感兴趣。

  显然,这次非法集会是以“民主”名义破坏法治的最新例证。此次抗议活动未经香港政府批准,并故意封堵香港市区道路和高速公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违法性质确凿无疑。

  中国政府一贯严格遵守“一国两制”原则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特区行政长官普选的问题上,中国立法机构最近的决定完全遵守了基本法的规定,即“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那些自称“民主派”的抗议者所要求的“真普选”本质上是要绕开提名委员会,这与基本法的规定相抵触。

  香港民众对“占中”非法示威的愤怒情绪已达到顶点,180万香港市民签署致特区政府的请愿书,要求结束示威者的占领。本周一,香港高等法院延长了三周前发布的临时禁制令,要求占领者离开三个示威区域中的两个。但示威者至今仍在无视法庭的命令。尽管如此,香港法治最终将得到恢复,这一点确定无疑。

  我就先讲这些,接下来很高兴回答各位的提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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