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美领事条约,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为旅居美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
使领馆受理的公证申请种类主要有:委托书;声明书;文书上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指纹公证等。
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应在美国当地有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公证文书如需送往中国使用,还须办理美国有关部门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