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5-2026年度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25-11-15 08:07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现就驻芝加哥总领馆领区2025-202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美国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6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美国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美国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处负责受理以下州留学人员的申请: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艾奥瓦州、堪萨斯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威斯康星州、内布拉斯加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2月3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驻芝加哥总领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5年11月24日0时—2025年12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驻芝加哥总领馆领区的申请人请选择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处。

五、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chicago03@lxgz.org.cn

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zfs@csc.edu.cn

申请系统技术咨询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