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芝加哥领区中国留学人员申报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26-02-10 00:18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继续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进行选拔。选派办法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导师同意函。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受理。

(二)按照属地受理原则,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处仅接受以下领区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申请: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艾奥瓦州、堪萨斯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威斯康星州、内布拉斯加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

二、时间安排

2026年3月10日0时开始至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请于3月27日前提交申请,以便根据审核意见及时补充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二)高水平项目不受理以下申请: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6.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处有权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经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处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录取结果5月底正式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处:

咨询电话:邵老师 +1-224-421-2393

电子信箱:chicago06@lxgz.org.cn

国家留学基金委:

咨询电话:+86-10-66093961/3346

电子信箱::yjs@csc.edu.cn

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4032